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酷派诉小米专利侵权案最新进展 仍然存在很多不确定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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酷派诉小米专利侵权案最新进展 仍然存在很多不确定性

2019-2-25 00:00| 发布者: 智能硬件专家| 查看: 197| 评论: 0|原作者: 智能硬件专家|来自: 网络

导读: 酷派集团附属公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(下称“宇龙通信”)2018年初诉小米专利侵权一案,在年末有了新进展。

酷派集团附属公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(下称“宇龙通信”)2018年初诉小米专利侵权一案,在年末有了新进展。

2018年12月24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(第38340号),宣告第200610034034.8号(移动通信终端的协同方法及其界面系统)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。专利权人为宇龙通信,无效宣告请求人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(下称“小米通讯”)。

事实上,小米通讯还在去年4月份对宇龙通信的其余两项专利发起了无效宣告请求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最近发布的决定书,宇龙通信第201210250264.3号(终端和应用程序的新事件的处理方法)和第201210064396.7号(终端和应用图标的管理方法)发明专利权均被判定部分无效。

酷派小米酣战2018

2018年1月26日,酷派集团发布公告称,附属公司宇龙通信以生产、销售产品侵害三项发明专利为由,将小米通讯、小米科技、小米之家深圳第一分公司等小米关联公司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,请求判令小米停止侵权行为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。

进入4月份,小米通讯分别于9日、12日、28日,对所属宇龙通信的三项涉案专利,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。

5月4日,酷派集团发布公告称,由于小米通讯、小米科技在收到诉讼状后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,宇龙通信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“诉中禁令”,请求裁定小米停止生产、销售和许诺销售红米Note4X、小米6、小米Max2、小米Note3和小米5X共计五款型号的产品。

5月10日酷派集团再次公告,宇龙通信以侵害第200610034036.7号(多模移动通信终端通话记录界面系统的实现方法)发明专利为由,将小米通讯、小米科技、小米之家南京第一分公司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,请求判令小米停止生产、许诺销售、销售,侵害发明专利的小米MIX2、红米Note5、红米5Plus手机的行为,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。

对于酷派和小米的专利大战,业界舆论普遍认为,这是“落寞的资深玩家”对“崛起的明日之星”进行的一场精准狙击,因为酷派的接连出击距小米5月3日向港交所递交IPO申请仅“一步之遥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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